每周妥拉 – 典章 מִּשְׁפָּטִים

公義聖潔的 神國度法則

本週開始論 神的典章,典章的原文是「מִּשְׁפָּטִים」,意思是「審判、正義、公平、公正、判決」。神的典章是一個群體的規範,是 神國度百姓的生活最低標準,分為應執行與被禁止的事項,它維繫了整個群體的公義與公平。對 神的國度而言,神並沒有劃分出宗教的領域,因為妥拉認為神聖和生活的各領域都是息息相關的,在 神看來一個損害別人財產跟一個褻瀆聖物的人,都是不義的。無論是以色列人、外邦門徒都應該從中學習如何判斷事物,也應該要根據它來生活、運作與教導,神國度的內涵才能在社會上體現。

利未記 24:22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同歸一例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民數記 15:15 – 16 至於會眾,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,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,在耶和華面前,你們怎樣,寄居的也要怎樣。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,一樣的典章。

典章是 神親口說的話,一個人如何理解典章,會直接影響他如何去實踐。忠心的建議是,讀神學的同時也要理解法學,法學邏輯會幫助我們忠於經文的脈絡。解經最大的陷阱是,讀經的人僅抽出一節經文、一個字、一個情況,斷章取義地來解釋,甚至無限擴充它的意思,而偏離了整段經文的核心,這導致人誤用 神的話,甚至產生錯誤神學,我們需要從法條、法理中去釐清 神的定規,而非用 神學或靈意來解釋法條。

提摩太前書 1:7 – 8 想要作教法師,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。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
提摩太後書 2:15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,作無愧的工人,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。

解釋聖經最容易犯的錯,在於尚未理解字面的意思,就急著想解釋第二、第三、第四層的意思,強行套在比喻、象徵、某個主觀上,越跳越遠,以至於越解釋越偏差,導致整段經文失去原意。例如信徒常引用的以賽亞書 43:19「我必在曠野開道路,在沙漠開江河。」這段經文常被用來宣告 神要幫助我們的家庭、事奉、工作有突破,但卻極少有人按上下經文或整章經文前後,來解釋這段經文是針對猶太人回歸的應許;所以信徒引用這段聖經專注在個人生活的需求上,卻忽略了國度的需要以及 神應許的實現,錯誤的引用經文不僅會使人誤解應許,也會使人因不明白聖經而錯過 神的心意。

讀妥拉必須避免天馬行空的想像,並操練自己有條理的思考,才能順著脈絡解出亮光來,脈絡是為了指出 神做事的法則,和 神判斷的思維,我們才能從中知道 神的旨意。

詩篇 1: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
約書亞記 1:8 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,總要晝夜思想,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。如此,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,凡事順利。

而本週在典章裡講到 神在各方面的定規,有做工之人權益、損害賠償、刑事案件、法院審理、弱勢福利…等;典章清楚告訴 神的百姓,祂國度是如何運作的,祂國度所想建立的制度是怎樣公平,祂所想要的群體是怎樣公義;有了這基本的公平和公義,再談到神的節期、朝見神的禮儀、給神的獻祭才是有意義的。

換言之,外邦教會如果不教導妥拉,那妥拉就不可能實踐在各領域上,我們討論的就只是神學。

做工之人條例的目的

出埃及記 21:2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必服事你六年;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

典章最開始保障的就是勞工,希伯來語是「עֶבֶד」,翻譯成「奴僕、僕人」,但現代這個字也是指「勞工階層」,所以這是有關於勞工的條例。作為社會的基礎,勞工的權益是 神所看重的,如果勞工是被壓榨和剝削的對待,那整個 神國度的公平也會瓦解。

淺談勞工條例設計的總意,第一,除了提供國家勞動力外,是作為國家最底層的生活保障,使人即使欠債也不至於走投無路,還有償還贖回的餘地。第二,保障勞工基本生活、權益和勞動環境。第三,鼓勵主人去成全、祝福奴僕,讓他們的生活逐漸穩定之後可以自立家業,或者是回歸自己的家業經營。神透過妥拉否定了為了壯大自己的產業,而來不斷剝削勞工的想法;反倒是鼓勵投資、新創,更多的讓人恢復自由,得自己的產業作為目標,好讓人從一個攤販或一家小店都可以學習如何在產業上實踐妥拉。

勞工條例中講到贖回或自由,是因為奴僕的終極目標不是一直工作,寄人籬下是暫時性的;所以安息年與禧年的設計,都是 神最終要讓人承擔起義務,回到自己支派本家傳承的地業上,實踐妥拉的生活。

這在提醒我們,奴僕如何走向自由;世界體制經常跟 神的妥拉是衝突的,就像埃及體制與 神的國度是衝突的,如果世界體系越強盛,就會看到 神的百姓只能配合世界運作。所以為何弟兄們常說「因為我要工作」「那樣我會失業」,因為很多弟兄們為了工作輪班、加班而無法進入安息日,無法參加聚會,甚至無法好好經營自己的家庭;而在世界制度下不停工作的結果,卻無法有自己的產業,與各樣屬靈和屬地的傳承,弟兄們的渴慕長期被壓制和綁在這樣的制度下,那我們如何期盼弟兄們有屬靈的洞見和力量呢?

創世記 30:29 – 30 雅各對他說:我怎樣服事你,你的牲畜在我手裡怎樣,是你知道的。我未來之先,你所有的很少,現今卻發大眾多,耶和華隨我的腳步賜福與你。如今,我什麼時候才為自己興家立業呢?

猶太人曾說「寧願作一個小老闆,也不願在大公司上班」,因為在自己承接家族產業或創立新業上,才更能實踐和發揮妥拉。這不是說穩定的工作不好,而是我們必須看出世界體制所帶來的妥協和壓制,如何對遵行妥拉產生影響,而外邦教會的關鍵角色,就需要引導、教導和幫助會眾在各領域中實踐 神的妥拉。

哥林多前書 7:21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?不要因此憂慮;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。

以落實妥拉來說,觀察以色列,他們的妥拉只在會堂裡討論,還是落實在社會裡呢?然而外邦教會用多少資源栽培醫師、律師、法官、政治家、老師、工程師、建築師、商人、農夫、餐飲業者、媒體人,讓他們熟悉 的神法則,運用在專業上呢?這問題源於我們長久認為妥拉是神學,或不知道如何實踐,最終以為外邦教會就等於 神的國度,我們聚焦如何讓教會更大、更興盛、人數更多的焦點,直到面對著各領域的壓制,被迫屈服,才赫然發現我們無力可施,只能透過禱告求 神奪回七個山頭。

當外邦教會長期習慣將人才從專業領域抽離,讓過多聚會或服事佔了大量時間,減少了家庭時間、專業進修時間、專業社群的發展和支持…等,我們希望有什麼結果呢?我們可以思考,這長期對各行各業的拓展和深耕造成什麼影響,間接對社會造成什麼影響呢?

外邦教會的質量是來自於實踐妥拉的深度,我們要承擔起教導妥拉的責任,用妥拉栽培各方專業人才,並將妥拉帶進入各領域,更甚至鼓勵他們研發、創業、開展,使他們建構法則在自己的產業和事業上,也就能將 神的法則帶入社會群體。當 神的百姓真的強盛,自然不信主的人就會來學習 神的法則和智慧,這就是 神見證祂國度的方式。

所以「願你的國降臨;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(馬太福音6:10)」不只是一個禱告,也不是一種屬靈的感覺,而是 神的百姓用生命實踐在社會裡,神的典章正在告訴我們如何彰顯 神的國度。

馬太福音 6: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

群體對弱勢的照顧

出埃及記 22:20 – 23 不可虧負寄居的,也不可欺壓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;若是苦待他們一點,他們向我一哀求,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,並要發烈怒,用刀殺你們,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,兒女為孤兒。
出埃及記 23:9 不可欺壓寄居的;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,知道寄居的心。

保障弱勢是律法當中很重要的課題,甚至這是 神評價社會公平公義的標準之一。神的百姓是人人都有義務照顧弱勢,在 神的節期也要讓弱勢的個人或群體可以享受節期,甚至每三年要奉獻十分之一來照顧他們。在聖經中我們看到路得記裡的波阿斯,如何實踐妥拉的義務照顧路得,甚至他願意給出更多。我們在耶路撒冷的路旁椅子上,經常能發現有人在那裡放著新鮮的麵包給附近居住或過路窮人,這也是妥拉的實踐。

利未記 19:9 – 10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,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。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,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;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路得記 2:15 – 16 他起來又拾取麥穗,波阿斯吩咐僕人說:他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,也可以容他,不可羞辱他;並要從捆裡抽出些來,留在地下任他拾取,不可叱嚇他。

照顧弱勢不只是金錢的奉獻給予,還有體制的建立來照顧,幫助的面向有很多種,像專業技能的幫助、經濟或物資支持、陪伴、就業幫助、生命輔導…等,外邦教會可以視自身的量體與人才,進行資源管理與分配,而實踐 神要求我們照顧弱勢的義務,神國度的百姓應該要做的比其他組織、外邦政府更好、更有見證才對,因為這也是我們的義務。

提摩太前書 5:16 信主的婦女,若家中有寡婦,自己就當救濟他們,不可累著教會,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。
雅各書 2:15 – 16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,赤身露體,又缺了日用的飲食;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:平平安安地去吧!願你們穿得暖,吃得飽;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這有什麼益處呢?

佈散謠言和假見證

出埃及記 23:1 – 3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;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。不可隨眾行惡;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,作見證屈枉正直;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。

佈散謠言應該是人們最容易犯,卻又很嚴重的罪。特別現今通訊很方便,分享按鈕又簡單,查驗能力又不足的情況下,幾秒鐘就能把謠言轉貼給一群人。然而這卻會破壞 神國度群體,使人名譽受損、產生偏見、感到恐懼、誤信而錯誤判斷…等,甚至使群體陷入錯誤的信念。

我們需要思考,當很多人都在謠傳,而人們去轉傳一則非自身專業,又無法驗證真偽的訊息,且可能帶來誤信而損毀人的名譽,或甚至危害到他人性命,這合乎 神的妥拉嗎?在妥拉裡,凡指控就要提出明確的證據,並且發誓承擔假見證的刑罰;而透過聽聞、斷章取義、主觀臆測所進行的指控和散播,且無需負責,就是謠言。

神的典章說「不可隨夥佈散謠言」,這包含製造謠言、轉發謠言、傳講謠言…等。謠言和假見證對群體的殺傷力有多大呢?第一是,可能使誤信的人作出錯誤判斷,或導致死亡。假設有人宣傳「可以故意染疫來得到抗體」,使人誤信而故意染病,結果卻死亡,這是誰的責任呢?如果謠言會造成死傷,這對社會潛在的風險是什麼呢?

提摩太前書 5:22 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,要保守自己清潔。

第二是,對人造謠會毀損他人名譽,甚至會流無辜人的血。外邦教會要永遠記得,歐洲一千多年反猶歷史的教訓,因為我們不斷重蹈覆徹,深陷謠言之中。我們應該要仔細查考,當時外邦教會為何深陷反猶泥沼,因為謠傳「猶太人殺害基督徒小孩獻祭」「黑死病是因為猶太人在井裡下毒」「猶太人出賣國家軍事機密導致戰敗」「猶太人放債來控制國家經濟」,這些謠言最後竟然煽動整個國家社會,甚至教會起來迫害猶太人,反反覆覆有千年的歷史,有無數猶太人一次次死於這些謠言。現在我們聽起來難以置信,但當時所有人都在大街小巷宣傳。

直到近代納粹時期,德國民眾仍堅信著猶太人的陰謀謠言,他們深信是猶太人造成一戰德國戰敗,並掌控了德國經濟,國家貧窮負債都是猶太人的陰謀;納粹引用聖經,引用資料,用各種文宣和管道散佈謠言,卻沒有人質疑這些訊息;希特勒靠著的巧舌如簧的演講,讓納粹士兵和民眾深信不疑,他們以為自己在解救國家,慷慨激昂,認為自己是正義使者,卻被希特勒所利用大屠殺猶太人。

這是為何 神對謠言和假見證特別嚴厲,因為它對 神國度群體的危害是大的,且會不斷發酵。

申命記 19:16 – 21 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,見證某人作惡,…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,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,以假見證陷害弟兄,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別人聽見都要害怕,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。你眼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

神說「佈散謠言」是罪,所以 神國度不會容許充斥著謠言;我們若追求 神國度的公義,就更會謹言慎行,不只勇敢拒絕佈散謠言,並從佈散謠言當中分別出來,這也才是真的實踐妥拉。

雅各書 1:26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,卻不勒住他的舌頭,反欺哄自己的心,這人的虔誠是虛的。
雅各書 3:6 – 8 舌頭就是火,在我們百體中,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,能污穢全身,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,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。…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,是不止息的惡物,滿了害死人的毒氣。


本週的反思

  1. 你認為 神設立工人或奴僕自由條例的目的是什麼?你認為外邦教會如何幫助大家將妥拉帶進各行各業呢?請你能舉例現在哪一些法律,是違反妥拉的,違反了什麼?
  2. 你認為教會和個人對弱勢群體照顧有哪些義務?是否照顧弱勢對社會有什麼影響?你自己平常如何實踐對弱勢的照顧?
  3. 你認為自己收到謠言時,如何反應和查驗?你認為謠言對群體有什麼影響?你認為傳一個謠言而使人陷入錯誤的信念,而損失財產或危及生命,需要擔負什麼責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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