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周妥拉 – 你要離開 לֶךְ-לְךָ
妥拉經文 : 【創 12:1~17:27】【賽 40:27~41:16】【羅 4:1~25】
וַיֹּאמֶר יְהוָה אֶל-אַבְרָם לֶךְ-לְךָ מֵאַרְצְךָ וּמִמּוֹלַדְתְּךָ וּמִבֵּית אָבִיךָ אֶל-הָאָרֶץ אֲשֶׁר אַרְאֶךָּ
創世記 12 : 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
לֶךְ-לְךָ 的涵義
本周妥拉主題 ” לֶךְ-לְךָ ” 中文譯為 “你要離開”,開頭記敘 神呼召亞伯蘭離開他的所在之處,前往神所要指示他的地方。
原文「לֶךְ」是動詞 הָלַךְ(行走、前往)的命令式,意思是「走」、「去」。
另一個字「לְךָ」由介詞 לְ 與第二人稱陽性單數代詞組成,字面上可有「對你」、「為你」的意思。在「לֶךְ־לְךָ」這個結構中,也可理解為對「去」這個命令的強調。傳統猶太解經也有將它理解為「為你自己去」的詮釋。
當神對亞伯蘭說「לֶךְ־לְךָ」,不只是要他離開熟悉的土地、親族與父家,更是要他踏上一條由神指示的道路,走向神所呼召的生命。從整段經文來看,這趟旅程不只是地理位置的改變,更是亞伯蘭生命方向的轉折。他要離開原本熟悉的生活,憑著信心前往神所指示的地方,進入神為他預備的使命。
而這個呼召並不只關乎亞伯蘭個人。從創世記12:2–3及整本聖經的脈絡可以看見,神呼召亞伯蘭,是要使他成為大國,使他的名為大,並使地上的萬族因他得福。因此,亞伯蘭此行不只是走向自己蒙召的生命,更是踏上了一條將影響後代與萬族的應許之路。
然而,亞伯蘭走上這條道路之後,迎接他的不是應許立即實現,而是饑荒、恐懼、衝突,以及長久沒有後裔的等待。
這就帶出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:當神的應許與眼前的現實存在巨大差距時,人如何繼續信靠神,並在等待中按照祂的旨意生活?
創世記12–17章透過亞伯蘭的經歷,讓我們看見信心如何從回應呼召開始,在現實考驗中受到磨練,在漫長等待中學習信靠,並落實在遵行神吩咐的生活中。而這整段旅程的目的,不只是亞伯蘭個人蒙福,更關乎神要透過他及其後裔,使萬族得福的應許。
一、從一個人的蒙召,到萬族得福的應許
洪水除滅了敗壞的世代,卻沒有根除人心中的罪。到了巴別,人類又聚集起來,企圖為自己建立一個不被分散的中心。創世記11:4記載他們說:「來吧!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,塔頂通天,為要傳揚我們的名,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。」
接著,創世記12章出現一個重要的轉折。神不再只是記述人類如何敗壞、分散,而是從一個家庭開始,展開一項關乎萬族的應許。巴別的人說:「我們要為自己立名。」神卻對亞伯蘭說:「我必叫你的名為大。」經文要我們看見:人類企圖獨立於神之外,建造自己的偉大,這與順服神的主權所領受的祝福,形成鮮明的對比。
創世記 12:1-2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我必叫你成為大國。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;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。
這段經文呈現三個彼此連結的重點:神吩咐亞伯蘭離開本地、親族與父家;前往祂所要指示的土地;並向他宣告成為大國、蒙受祝福及使別人得福的應許。因此,本篇最有解釋力的詞彙組合不是單獨的「離開」,而是:
離開(לֶךְ)→ 祝福(בְּרָכָה)→ 信靠(הֶאֱמִן)→ 立約(בְּרִית)→ 行在神面前(הִתְהַלֵּךְ)。
亞伯蘭要離開的是他所熟悉的土地、親族網絡與父家。他所前往的,則是神尚未向他完全揭示的土地。神並不是單單要他改變居住地點,神應許要使他成為大國,使他的名為大,並使地上的萬族因他得福。然而:為什麼神要從一個人的呼召開始,把應許的範圍延伸到萬族?
神揀選亞伯蘭,並不是要把其他民族排除在祂的恩典之外,而是要透過他及其後裔,使祝福臨到萬族。這個應許不只出現在創世記12:3,神也在創世記18:18、22:18再次確認,並在創世記26:4向以撒重申。因此,萬族因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得福,並不是後人附加的神學觀念,而是神在創世記中反覆宣告的應許。
創世記 12:3 「我要賜福給那些祝福你的人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;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。」
創世記 18:18 「亞伯拉罕必定成為強大而昌盛的國,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。」
創世記 22:18「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。」
創世記 26:4「我要使你的後裔增多,如同天上的星辰;我要將這一切土地賜給你的後裔;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。」
到了以色列成為民族之後,神在出埃及記19:5–6宣告,要使他們成為屬祂的子民、祭司的國度、聖潔的國民。這表明以色列蒙揀選,不只是為了享有立約的福分,也承擔在列國中活出屬神身分的責任。
以賽亞書49:6進一步宣告,神要使祂的僕人成為外邦人的光,使祂的救恩直到地極。這節經文雖然不是直接重述創世記12:3,但在以色列與神僕人的使命中,延續並深化了神的救恩要臨到萬國的方向。
由此可見,神揀選亞伯拉罕及其後裔以色列,具有超越自身民族的目的。以色列作為神立約的子民,其蒙召與萬族得福的應許密切相關。這個應許的確立,出於神自己的宣告;而以色列如何在歷史中承擔這項使命,以及神如何使應許最終成就,則在後續的聖經啟示中逐步展開。
詩篇67:1–2 也有類似的結構:願神憐憫我們,賜福與我們,用臉光照我們,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,萬國得知你的救恩。詩人並沒有把這段神祝福的經文,理解為只讓自己過得更好,而是將「神賜福我們」與「萬國認識神」連結起來。
到了新約時代,加拉太書 3:8 更直接引用亞伯拉罕萬族得福的應許,將它與外邦人因信得稱為義的福音連結。這是加拉太書作者對創世記應許的明確神學承接,而不是因為兩處都提到祝福,就隨意把它們串接起來。
因此,亞伯蘭的蒙召首先告訴我們:神賜下祝福,有祂超越個人的目的。這也提醒我們,當我們談到神的祝福時,不應只問「我能得到什麼?」,更應問:「神希望透過祂所賜下的恩典,使誰得到益處?」,「神的計畫和目標如何展開與實現?」,「神是透過誰?甚麼路徑來成就?」「我該站在甚麼樣的位置才能配合神的作為?」
二、蒙召不代表困難消失,而是在信心中接受現實考驗
亞伯蘭順從神的呼召,來到迦南地。神向他顯現,應許將這地賜給他的後裔。亞伯蘭築壇敬拜耶和華,似乎一切都正在朝著應許的方向發展。可是,緊接著出現的不是繁榮,而是饑荒。
創世記 12:10 那地遭遇饑荒。因饑荒甚大,亞伯蘭就下埃及去,要在那裡暫居。
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敘事安排。神剛剛應許賜給亞伯蘭土地,但他到達那地以後,卻遇見無法維持生活的饑荒。神應許使他成為大國,但他連自己的妻子都不敢公開承認。在埃及,亞伯蘭因害怕被殺,要求撒萊稱自己是他的妹子。結果,撒萊被帶入法老的宮中。這不只是亞伯蘭個人的軟弱,也直接威脅到神應許的延續。如果撒萊被留在法老宮中,亞伯蘭家庭的未來將受到重大影響。
經文沒有說亞伯蘭在這件事上展現了堅定的信心。相反地,它讓我們看見,他雖然已經順從呼召,卻仍然會因恐懼而作出危險的決定。然而,神降災於法老的家,使撒萊得以離開。
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分別:
1. 神保守祂的應許,不等於神認可亞伯蘭所有的行為。
2. 亞伯蘭的軟弱是真實的;神對應許的信實也是真實的。
人要做的就是持守信心、面對軟弱,跌倒後重新學習信靠與順服,堅定地跟隨神到底。
後來亞伯蘭與羅得因牲畜眾多、土地不足而分開。亞伯蘭讓羅得先選擇土地,羅得選擇了約旦河平原。從外在條件看,羅得似乎選擇了更有利的地方。可是創世記 13:13 卻提醒我們,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。這說明,眼前看似有利的選擇,未必代表長遠的安穩,羅得看見約旦河平原的肥沃,卻沒有充分考慮所多瑪罪惡的環境。他從靠近所多瑪,到住進所多瑪,最終雖然蒙神拯救、保全性命,卻失去了妻子,家庭也陷入嚴重的倫理悲劇。這提醒我們,若只看重眼前的利益,而忽略神的道路與屬靈生命的方向,即使暫時得著豐盛,也可能一步步陷入罪惡的環境,最終付出難以挽回的代價。
羅得離開不久,隨即因戰爭被擄,第14章記載亞伯蘭為了拯救羅得而參與戰爭。戰爭結束後,麥基洗德祝福亞伯蘭,稱頌那位將敵人交在亞伯蘭手中的至高神。亞伯蘭則拒絕接受所多瑪王提出的財物,免得對方聲稱是他使亞伯蘭富足。這兩個場景彼此形成重要的呼應。
在埃及,亞伯蘭因恐懼而試圖保護自己;在戰爭之後,他卻明確承認耶和華是天地的主,不願讓所多瑪王成為自己富足的宣稱來源。這並不表示亞伯蘭從此再無軟弱,而是讓我們看見他在不同處境中的信仰表現。
申命記8:17–18 恐怕你心裡說:這貨財是我力量、我能力得來的。 你要記念耶和華─你的神,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,為要堅定他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,像今日一樣。
摩西警告以色列人,不可因富足就說是自己的力量與能力得來財富,而要記得耶和華是賜人力量得財富的神。亞伯蘭與羅得分地和拒絕所多瑪的財物,都涉及一個共同問題:人如何理解自己所得之物的來源?
亞伯蘭的經歷讓我們看見,蒙召並不代表困難從此消失。在埃及,他因恐懼而試圖保護自己;但在戰爭之後,他卻拒絕讓所多瑪王成為自己富足的來源,並承認耶和華是天地的主。
這些不同的表現提醒我們,信心並不意味著一個人從此不再軟弱,而是在各種處境中,持續學習將自己的安全、前途與所擁有的一切交託給神。
當應許尚未實現,而眼前的環境又充滿危險與誘惑時,信心就是在軟弱與考驗中,仍然學習倚靠那位賜下應許的神。
三、信心不是替神完成應許,而是在等待中仍相信神的信實
亞伯蘭到迦南以後,漸漸累積相當的財富,甚至有能力率領家中的人參與戰爭。但他仍然缺少一件最重要的事:後裔。神已經應許使他成為大國,可是他與撒萊始終沒有孩子。因此,當神在異象中對他說「亞伯蘭,你不要懼怕!我是你的盾牌,必大大地賞賜你」時,亞伯蘭提出一個直接的問題:主耶和華啊,我既無子,你還賜我什麼呢?
這不是一個抽象的神學問題,而是亞伯蘭生命中最真實的困境。他並不是不知道神說過什麼,而是無法看見神的應許如何在現實中實現。神於是帶他到外面,叫他觀看天上的眾星,並宣告他的後裔也將如此。
創世記 15:5-6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,說:你向天觀看,數算眾星,能數得過來嗎?又對他說: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
希伯來文使用 הֶאֱמִן “相信、信靠”,這個字根也與可靠、穩固的概念有關,來表示亞伯蘭對神的信心。經文沒有說亞伯蘭已經知道應許會如何實現,也沒有說他從此不再疑惑。它所強調的是:即使眼前尚無後裔,他仍然信靠神所說的話。而神將這樣的信算為他的義。
保羅直接引用創世記 15:6 的經文指出,亞伯拉罕被算為義,是在他受割禮之前;割禮是後來領受的記號。這一點與創世記的敘事順序完全吻合。亞伯蘭在第15章相信神,第17章才領受割禮的吩咐。因此,信靠神的應許不是藉由割禮才首次產生的;但這也不表示立約之後的生活可以與神的要求無關。亞伯拉罕在被算為義之後,仍被要求行割禮,而他順服去做了。所以他不但能作未受割禮而信的人的父,也能做那受割禮又效法他信心之人的父。
羅馬書 4:9-12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創世記15章接著記載神與亞伯蘭立約。神預告他的後裔將寄居異地、受苦四百年,之後才會回到這片土地。這裡出現另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:神不只應許將來的祝福,也預先告訴亞伯蘭,他的後裔將經歷一段漫長而艱難的歷史。神的應許並不是一條沒有痛苦的道路。在立約的儀式中,亞伯蘭預備被劈開的牲畜,隨後沉睡;有冒煙的爐與燒著的火把從肉塊中經過(創15:17)。這個異象突出了神主動確立應許的角色。但第16章又立刻將讀者帶回等待中的現實。撒萊不能生育,於是提出讓夏甲為亞伯蘭生子的辦法。
這種安排,在古代家庭制度中並非完全不可理解,但經文並沒有將其後果描述為美好的。夏甲懷孕之後,家庭關係迅速惡化。撒萊受到輕視,夏甲遭受苦待,最後逃往曠野。神的使者在曠野遇見夏甲,向她說話,並宣告她將生下以實瑪利。以實瑪利 יִשְׁמָעֵאל 的名字與「神聽見」有關,經文也明說耶和華聽見了她的苦情(創16:11)。
這是一個不能忽略的問題:當人無法忍受等待,便試圖透過既有的社會制度解決困境時,這些決定可能使原本處於弱勢的人承受什麼後果?
神的應許沒有取消人對他人的責任。因此,真正的信心不只是相信神終究會完成祂的話,也包括在等待的過程中,不因自己的焦慮而忽略他人的尊嚴與痛苦。
哈巴谷書 2:3-4 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,快要應驗,並不虛謊。雖然遲延,還要等候;因為必然臨到,不再遲延。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,心不正直;惟義人因信得生。
先知提供我們一個可對照的視角:異象雖然遲延,仍要等候;惟義人因信而活。當神的話尚未實現時,人應持守對神的信靠。希伯來書 11:8–12 則明確回顧亞伯拉罕因信蒙召、寄居與等候後裔的經歷。信心不是對困難視而不見,而是在困難尚未解決時,仍然以神的信實作為生活的根基。
四、應許不只關乎將來,也要求在今日的生活
創世記17章開始時,亞伯蘭已經九十九歲。從蒙召至今,許多年過去了。他已經離開原來的家鄉,住在應許之地,經歷饑荒、衝突、戰爭、立約,也有了以實瑪利。可是,神先前應許亞伯蘭的後裔將要繁多,而他與撒萊至今仍沒有共同生育的孩子。神將如何實現祂對亞伯蘭及其後裔的應許,仍有尚未揭示的部分。就在這個時候,神再次向他顯現,說:我是全能的神。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。(創17:1)
原文是:הִתְהַלֵּךְ לְפָנַי וֶהְיֵה תָמִים
「你要行在我面前,並且作純全的人。」
這句話的重要性在於,神並沒有只叫亞伯蘭繼續等待。祂還要求亞伯蘭在等待中,活出與祂立約的關係。「行在我面前」涉及一個人在神面前持續的生活方式;「純全」則涉及完整、正直與無可指摘的生命狀態。
這不是說亞伯蘭必須成為從不犯錯的人,因為前面的敘事已經清楚記載他的軟弱。但神的恩典與應許,也不是讓他可以隨意生活的理由。
創世記 26:5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,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、律例、法度。
雅各書 2: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,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
在我們強調恩典與應許的信心時,亦不可忘記聽從神的話,遵守神吩咐的命令、律例、法度,亞伯拉罕的信,正是以順服神的實際行動來表明的。
接著,神將亞伯蘭 אַבְרָם 改名為亞伯拉罕 אַבְרָהָם,並在創17:5明確說明,因為祂已立他作多國的父。神也將撒萊 שָׂרַי 改名為撒拉 שָׂרָה,宣告她要生一個兒子,並有多國的君王從她而出。
這個應許十分重要,因為神不只是應許亞伯拉罕有後裔,而是明確指出撒拉也在應許的實現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。以實瑪利會得到神的賜福,但神特別說明,祂要與撒拉所生的以撒堅立祂的約(創17:19–21)。
這裡必須分辨兩件事:神對以實瑪利的祝福是真實的;神與以撒所堅立的特定盟約也是經文明說的。兩者不應互相取消。最後,神吩咐亞伯拉罕家中的男子受割禮,作為立約的記號。
割禮不只是個人宗教感受的象徵,也涉及整個家族及其世代延續。創17:12–13甚至將家中出生和用銀子買來的人納入這項吩咐。因此,這個盟約不是只存在於亞伯拉罕個人的心裡,而是進入家庭、身體、世代與群體生活。
後來申命記 10:16 要求以色列人將心裡的污穢除掉,不再硬著頸項;申命記 30:6 則說神要使祂的百姓心受割禮,好叫他們愛耶和華。這些經文不是否定創世記17章身體割禮的歷史意義,而是在以色列立約傳統中進一步強調:外在的立約身分必須與內在對神的忠誠相符合。
耶利米書 4:4 同樣呼籲猶大人將心歸向耶和華,不可只有外在宗教身分,卻繼續行惡。
羅馬書 4:11 則指出,亞伯拉罕所受的割禮,是他未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證。
這些經文從不同角度說明一件事:神所賜下的立約身分,不應只停留在外在標記,也必須表現在人與神的真實關係及生活中。
在第17章結尾,亞伯拉罕當日便照著神的吩咐,為家中的男子行割禮。這是全篇最後一個重要的行動。第12章,他聽見神的呼召便離開;第17章,他聽見神立約的吩咐便遵行。兩個行動相隔多年,卻形成清楚的呼應。亞伯拉罕仍然沒有看見所有應許成就,但他已經被呼召在當下活出與神立約的身分。
當應許尚未實現時,亞伯拉罕並不是等到一切成就之後才順服,而是在等待的過程中,就開始按照神的話生活。
因此,信靠與順服不是兩條分開的道路,而是亞伯拉罕在神的應許中持續前行的生命表現。神的應許指向將來,而人的信心與順服,則必須活在今日。
我們從 לֶךְ-לְךָ 學到甚麼?
當我們讀完「你要離開」這一篇,就會發現神對亞伯拉罕的呼召,遠遠超過一次遷徙。
神要使他成為大國,但他長久沒有孩子。神要將土地賜給他的後裔,但他在那地仍然以寄居者的身分生活。神應許使他成為祝福,但他的家庭也經歷了恐懼、衝突與痛苦。然而,這些困難並沒有使神的應許消失。相反地,整篇敘事不斷讓我們看見,神在尚未成就的應許中繼續說話、引導、保守並堅立祂的約。
因此,這篇的核心不只是「你願不願意離開舒適圈」。它還向我們提出更深入的問題:
當神的話與眼前現實之間存在距離,我們是否仍然願意信靠祂?當等待使我們感到焦慮,我們是否仍願意以正直、公義與信實對待身邊的人?當我們領受神的恩典時,我們是否明白,祂所賜的祝福不只是為了自己,而是為了使我們參與神國的進程,使別人同得祝福?
亞伯拉罕的一生告訴我們,信心不是一次離開之後就永遠不再軟弱,而是在漫長的歲月中,持續學習相信那位賜下應許的神。離開,是亞伯拉罕回應神呼召的開始;而在應許尚未完全實現的漫長歲月中,持續信靠、等候、遵行神的話,並成為他人的祝福,才是這段信心旅程逐漸展開的內容。
希伯來書 11:8-10 亞伯拉罕因著信,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,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;出去的時候,還不知往哪裡去。他因著信,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,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,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、雅各一樣。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,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。
下篇提示:你要離開篇最後,亞伯拉罕已經九十九歲。神再次向他顯現,堅立祂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所立的約,並明確宣告撒拉將生下一個兒子,名叫以撒。然而,此時以撒尚未出生,亞伯拉罕仍然在等待應許的實現。
在耶和華顯現篇,從神再次向亞伯拉罕顯現開始。這一次,神不只是重申應許,更宣告撒拉將在指定的時候生子(創18:10、14)。當撒拉聽見這話時,她心裡暗笑,因為按照人的生理條件,她與亞伯拉罕早已過了生育的年齡。神卻提出一個關鍵的問題:
הֲיִפָּלֵא מֵיְהוָה דָּבָר
「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?」(創18:14)
這句話將上一週的核心問題進一步推進:人是否相信神的應許,不受眼前環境與人的能力所限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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