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色列家的新約是什麼?

誤解:
大多數的基督徒宣稱現在是新約時代、新約教會,所以只要讀和遵守新約聖經就好,認為新約聖經已經取代、廢掉了舊約聖經。

但我們回顧歷史,耶穌在公元前降生以色列,而新約正典則在公元四世紀 (367 – 400 A.D.) 確立,顯然初代教會有三百年時間沒有「新約聖經」;那問題來了,如果初代教會丟掉舊約教導,又尚未有新約聖經之前,那對初代教會眾多的信徒而言什麼是新約呢?猶太使徒們所領受和遵守的新約又是什麼呢?

正解:

一、聖經講「新約」不是「新約聖經」

眾所皆知,立約必須要有內容,才能談及守約;新約也是如此。

路加福音 22:20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

當我們提到新約時,都認為使徒是在逾越節或七七節領受的。但仔細思考,耶穌在逾越節晚餐說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『新約』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」,耶穌說的新約會是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嗎?當然不是。耶穌沒有在逾越節晚餐說出任何一條生活誡命,即使到猶太使徒領受七七節聖靈充滿的時候,連半章新約聖經都沒有,又如何「將福音書、使徒書信立新約」呢?

歷史能確定的是,第一, 神立約對象是猶太人。無論是逾越節晚餐或七七節聖靈充滿,現場立約人都是猶太人,外邦人沒有任何人在場,因此先承受新約的是猶太人;這說明了「猶太人舊約、外邦人新約」是無稽之談, 神並沒有跟外邦人單獨立約或分開立約,而是外邦人在後來才進入 神與以色列的約中。

羅馬書 9:4 他們是以色列人;那兒子的名分、榮耀、諸約、律法、禮儀、應許都是他們的
以弗所書 2:12-13 那時,你們與基督無關,在以色列國民以外,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,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,沒有神。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,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,靠著他的血,已經得親近了。

第二,聖經裡沒有任何一個場景描述 神拿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跟任何人立約,更沒有隻字片語承認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是新約內容,耶穌更沒有告訴人們 祂創立一套全新向 神守約的標準;反而耶穌用言行明確的強調妥拉的權威地位。

馬太福音 5:17-19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 (原文妥拉) 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

第三,在七七節聖靈充滿之後,猶太使徒和門徒照樣守安息日、遵行妥拉,來作為他們的信仰生活。甚至初代教會一切的聖經教導都奠定在妥拉和先知書上,而不是我們宣稱的「新約聖經」。

那為什麼要刻意將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冠之「新約聖經」名號呢?實際是,外邦教會此舉是為了削弱、妥拉的權威,好讓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更合理的取代舊約,再來推動「去猶太化」就有「新聖經」背書。保羅雖說「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」,但保羅一定沒想到,現在所有詆毀妥拉的說法,基本上都是引用保羅書信來背書;然而,當人們將「使徒書信」作為教會一切教導的根據、建造的根基,這與猶太使徒建立的初代教會所奠定的聖經根基是截然不同。

哥林多前書 4:6 弟兄們,我為你們的緣故,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,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,免得你們自高自大,貴重這個,輕看那個。

新約內容絕不是外邦基督徒公元四世紀開個會,舉個手,投個票,用多數決來決定的。當外邦教會將「新約」這個神學名詞,套用在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之上,宣稱這才是 神所立的新約內容,是一種故意移花接木的行為;而這樣帶著宗教目的的偷天換日,是非常荒謬的定義,也是非常明顯的錯誤。

這導致所有基督徒誤以為 神是用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的內容」跟外邦信徒立新約,誤解向 神守約的義務是按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的內容,塑造出彌賽亞耶穌給基督徒「一個新的立約內容、一個新的規範章程、一套新的制度」,甚至以此為神學根基,宣稱舊約聖經都過去,現在是新約聖經時代。

即使我們都認同使徒著作有極高的價值和意義,認為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是非常重要的文獻,對教會是重要的教導之一;但我們仍要清楚說明,猶太使徒們沒有一絲想將自身書信取代聖經的意圖,他們扮演是聖經教導和詮釋的角色,也反覆在書信裡強調「妥拉、先知書、聖卷」的重要性。

羅馬書 7:12-13 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。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
哥林多前書 7:19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,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
雅各書 1:25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、使人自由之律法 (原文妥拉) 的,並且時常如此,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,乃是實在行出來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
約翰壹書 3:4 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 (原文妥拉) ;違背律法 (原文妥拉) 就是罪

由此可見,外邦教會將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定義為新約,將其宣稱為「新約聖經」,已然自創了聖經對「新約」的定義,反而混淆所有基督徒不曉得「什麼是新約」,甚至錯誤理解新約內涵。

對比「妥拉」和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作為新約的聖經依據 對比「妥拉」和「福音書、使徒書信」作為新約的聖經依據

出埃及記19:5-8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,遵守我的約,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,因為全地都是我的。…百姓都同聲回答說:凡耶和華所說的,我們都要遵行。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覆耶和華。
約書亞記1:8 這律法(妥拉)書不可離開你的口,總要晝夜思想,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。如此,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,凡事順利。
以賽亞書24:5 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;因為他們犯了律法(妥拉),廢了律例,背了永約。
馬太福音5: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(妥拉)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

二、真正「以色列家的新約」是「聖靈將妥拉啟示在人心上」

大家就會問,如果新約不是指「新約聖經」,那究竟「新約」是什麼?實際上, 神已經在聖經上明確定義了新約的內容,是「以色列家的新約」,就是妥拉。

耶利米書31:31-33 耶和華說: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,…耶和華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 (原文我的妥拉) 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希伯來書 8:8-10 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: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,…主又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希伯來書 10:16 主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他們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,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。以後就說: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。

 神親口說新約是什麼?我要將妥拉放在百姓的心裡!使百姓不再背約和違法,成為聖潔,就連希伯來書作者兩次引用同一段經文,再次印證持守新約就是遵行妥拉。這表示新約是藉著猶太彌賽亞的血立定,並透過聖靈的澆灌、光照、重生、引導,從心生發對 神話語的敬畏和悔改,不是表面的遵守,不是敷衍的儀式,不是虛假的宗教假冒,不是人造神學和傳統,而是選民能夠發自靈裡的遵行妥拉,因愛和盟誓而履行的義務,因敬畏而完全順服於 神所設立的國度法則。

當人們不再背棄眾先知的呼籲,人們不再為私慾強解妥拉,人們不再創造神學掩蓋自己的不順服,人們終於因著猶太彌賽亞耶穌的血洗淨,除去石心,領受新靈,看見妥拉蘊含 神國度的智慧、聖潔和榮耀,是充滿啟示和熱情的遵行 神的妥拉!

以西結書36:26-27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,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,賜給你們肉心。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,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
以西結書37:24-28 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;眾民必歸一個牧人。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,謹守遵行我的律例。…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,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。

所以當猶太使徒、三千猶太門徒 (徒2:41) 被聖靈充滿,他們依然遵行妥拉,守 神的安息日和節期;即便他們都是從小背誦的妥拉,卻被聖靈開啟,因聖靈的恩膏和啟示,對妥拉和先知書有嶄新維度的理解,忽然之間好像妥拉和先知書變成一本全新的書。他們看見自己置身在先知書經文應驗的當下,甚至隨著聖靈就更深明白、進入這些國度啟示。然而,這樣的根基,使復興長達百年的時間,直到外邦教會斷絕了希伯來根源。

使徒行傳 21:20 他們聽見,就歸榮耀與神,對保羅說:兄台,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,並且都為律法熱心
使徒行傳 17:10-11 弟兄們隨即在夜間打發保羅和西拉往庇哩亞去。二人到了,就進入猶太人的會堂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,甘心領受這道,天天考查聖經,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。

而基督徒經常忽略, 神刻意在七七節頒布妥拉日,使聖靈澆灌在耶路撒冷,猶太使徒領受以色列家新約是「妥拉寫在心上」,這是彼此呼應的!石版上的妥拉,被聖靈寫進了心版;原本領受 神揭示的妥拉,如今領受揭示妥拉的聖靈。

那問題來了!難道當福音傳給外邦人之後,以色列家的新約就變成「廢掉妥拉」了嗎?當然不可能!外邦人領受一樣是「以色列家的新約-妥拉寫在心上」,至始至終只有一個新約。

聖靈既然要將妥拉寫在人心上,就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;因此真正新約的本質,只會讓人更深刻的明白妥拉,並且遵行妥拉;更白話的說,人們是靠著聖靈的啟示來明白妥拉,由心裡真實順服,在生活展現實踐,並有信心和能力效法耶穌活出妥拉的生活。而非厭惡妥拉、詆毀妥拉、離棄妥拉、廢掉妥拉。

約翰壹書 3:3-7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;在他並沒有罪。凡住在他裡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,也未曾認識他。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,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
以賽亞書56:6 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,要事奉他,要愛耶和華的名,要作他的僕人─就是守安息日不干犯,又持守他約的人。

三、如何看待福音書和使徒書信呢?

雖然福音書和使徒書信並非是耶利米書36章所說的「以色列家的新約」,但這些書卷仍具重要性,我們需要用不同層次看待他們。像是福音書記載了耶穌許多妥拉的深入教導,我們可以將其視為與妥拉有同等權威的地位。

然而書信是各使徒闡述個人觀點,以及針對各教會教牧教導,有當代問題情境的相對性,我們就不該將它與 神親口說的話畫上等號,避免我們高舉「人的吩咐」超過「 神的誡命」。就像保羅強調的「不可效法我們過於聖經所記」,這表明第一,保羅完全認同妥拉權威,避免人們利用他的教導詆毀、僭越妥拉。第二,保羅叮囑人們不可將他的教導「神格化、聖化」,導致人們斷章取義的發明各種神學。使徒不會因為跟過耶穌就變成 神,因此外邦教會不該崇拜使徒,把使徒當成跟 神同等,這是承襲羅馬公教的陋習。

哥林多前書4:6 弟兄們,我為你們的緣故,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,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,免得你們自高自大,貴重這個,輕看那個。
可7:13 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,廢了神的道。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。

妥拉是耶穌和使徒都親口認同的聖經權威,但反而現今許多基督徒經常拿著保羅書信詆毀妥拉,宣稱遵行妥拉是綑綁、律法主義,以「人的教導」抨擊「 神的妥拉」,表現出藐視 神話語的權威,而這樣作的心態背後,是人企圖用神學改變 神的誡命,好讓自己的私慾和世俗合理化,這都需要拿出聖經 (妥拉、先知書和聖卷) 根據來明辨。

彼得後書3:15-16 …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,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。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。信中有些難明白的,那無學問、不堅固的人強解,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,就自取沉淪


問題反思

  1. 你認為公元四世紀以前尚未有「新約聖經」,初代教會和眾使徒所認定的聖經權威,所遵循的聖經教導是什麼?
  2. 你認為宣稱「使徒著作」是新約,和 神說「將妥拉寫在心上」是新約,有什麼差異?
  3. 你認為如果外邦教會輕看、詆毀、廢掉妥拉,並稱其為新約時代只需要新約聖經,對教會建造有什麼影響?
  4. 如果 神和教會是婚約,你認為守約是單方義務,還是雙方義務?你認為如果人不知道自己與 神立約的內容,那要向 神守什麼約?
  5. 你認為雙方立約之後,人們可以隨意背約,但仍不斷要求 神守約嗎?你認為這存在什麼問題?
  6. 你認為「雖然行不完全,但仍竭力向 神守約」和「因為作不到完美,乾脆不守」,兩者差異是什麼? 神喜悅哪一種人,為什麼?
  7. 你認為「以色列背約應該被審判,但新約教會已經沒必要守約,可隨心所欲」這神學的問題在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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