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外邦教会要守安息日?
以西结书 22:26 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,亵渎我的圣物,不分别圣的和俗的,也不使人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又遮眼不顾我的安息日;我也在他们中间被亵慢。
我们听过太多基督徒问“基督徒要守安息日吗?”、“为什么教会不守安息日?”,所以这篇要来厘清主流是拿什么“说法”,来拒绝 神的安息日,我们要从希伯来思维和圣经来检视这“说法”,查验这样的逻辑、观点、根据是什么,是否符合 神创造、救赎、国度的脉络。
起初, 神创造一周七天,并亲自设立第七日为安息日,安息日是从“星期五日落”后,到“星期六日落”这段期间,这是 神给人类的共有法则,后来人犯罪悖逆 神的法则,自行发明太阳历法来过生活。我们必须明白,圣经对于安息日不是一语带过而已, 神将妥拉赐给以色列人,并吩咐“守安息日”,作为诫命中的第四条,使安息日得以恢复在圣徒中, 神反复指示,干犯安息日的人将有审判,而守安息日的人会有奖赏。 (赛56:1~7)
出埃及记 20:8 – 11 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。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─你神当守的安息日。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、仆婢、牲畜,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,无论何工都不可做;因为六日之内,耶和华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的万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,定为圣日。
出埃及记 31:14 所以你们要守安息日,以为圣日。凡干犯这日的,必要把他治死;凡在这日做工的,必从民中剪除。
以赛亚书 56:1-7 耶和华如此说:你们当守公平,行公义;因我的救恩临近,我的公义将要显现。谨守安息日而不干犯,禁止己手而不作恶;如此行、如此持守的人便为有福。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说:耶和华必定将我从他民中分别出来。太监也不要说:我是枯树。因为耶和华如此说: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,拣选我所喜悦的事,持守我约的太监,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,在我墙内,有记念,有名号,比有儿女的更美。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,不能剪除。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,要事奉他,要爱耶和华的名,要作他的仆人─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,又持守他(原文是我)约的人。我必领他们到我的圣山,使他们在祷告我的殿中喜乐。他们的燔祭和平安祭,在我坛上必蒙悦纳,因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。
我们来检视拒绝安息日的主要理由:
一、只需知道属灵含意,不需谨守
我们经常听到有基督徒用神学宣称所有的事情都是属灵的,就连安息日和节期也是属灵的,只要知道属灵涵义就好。这是典型用希腊神学思想在解读犹太经典的范例,他们将所有事物都属灵化,只要理解后,就能合理化将所有福份套用在外邦人身上,好像头脑理解属灵意义,祷告、宣告,就是进入,就是得着。
这说法是将 神解释成不在乎外在行为,只在乎意义。所以推论 神即使说“不可吃血”, 神也不是真的要求人不可吃血,吃血只是属灵比喻,血实际上是可以吃的,吃也没关系, 神不会介意。过安息日也是如此, 神说“你们当守安息日”,并不是真的要人去守安息日,这只是属灵比喻,实际上是可以不守的, 神不会介意。
这种用“明白意义就不用守”,来拒绝 神的安息日的说法,似乎足够属灵,实际上是扭曲了守安息日的真理,误导人以为, 神不是真的要人守安息日,只是要人知道属灵上的事, 神不在乎人到底守不守,只要人头脑理解、心里安息就可以,实际行为没有守、没有停下工作安息也没关系。我们应该仔细反思,这种观点的问题在哪?难道人的心、思想和行为是分开的吗?
神创造天地万物的律,并设立安息日的法则,人若选择顺服就是敬拜 神,不顺服就是犯罪,这是很简单的真理。一个再属灵的人,不孝顺父母就是犯罪,妄称 神的名也是犯罪,罪就是人违背了创造的法则,也就是白纸黑字写下来的妥拉。但是有很厉害的神学家,专门擅长“混淆属灵事物、混淆 神的法则诫命”,这样的人,即使 神的国度有食安规范,也会把它属灵化,因为他会告诉大家食品安全是属灵的,实际上是不需要遵守的,大家各凭感动生产制造;洁净饮食也是属灵的,所以新约时代蛇肉、鼠肉、蝙蝠都是可吃的。
如果信仰真是知道属灵就好,为何众先知要责备以色列“干犯 神的安息日”?甚至不悔改的以色列最后仍国破家亡,流散世界,难道几千年的民族还不够在属灵上理解安息日吗?既然 神不在乎安息日又为何设立且叫人遵守?犹太弥赛亚耶稣又为何从小到大守安息日,做为拉比教导解释安息日的正确意义,又成为门徒的榜样?
用神学“属灵化”的说法教导人“不要守安息日、可以不守安息日”,就如先知所责备的“强解我的律法”,也如犹太弥赛亚耶稣所说的“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,又教训人这样做,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”。
以西结书 20:21 只是他们的儿女悖逆我,不顺从我的律例,也不谨守遵行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),干犯我的安息日。我就说,要将我的忿怒倾在他们身上,在旷野向他们成就我怒中所定的。
二、耶稣废掉了安息日?
马太福音 12:2 – 5 法利赛人看见,就对耶稣说:看哪,你的门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!耶稣对他们说: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做的事,你们没有念过吗?他怎么进了神的殿,吃了陈设饼,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得,惟独祭司才可以吃。再者,律法上所记的,当安息日,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,你们没有念过吗?
有人说主耶稣允许门徒“在安息日掐麦穗”,所以证明祂废掉了安息日。有这说法的人,表明他没有读懂圣经,主耶稣说“大卫吃了陈设饼却是无罪,你们没有念过吗?”。这里,主耶稣是引用大卫吃陈设饼的特殊情况,解释干犯安息日的例外。在一般情况下普通人不能吃陈设饼,若吃了就有罪,但是大卫当时正在逃难和饥饿中,吃陈设饼是解救生命危机,根据 神的怜悯,此举视为无罪。同理,在一般情况下,人若干犯安息日视为有罪,但门徒当时是因为饥饿而掐麦穗吃,出于生命的紧急需求,主耶稣同样定义此举不为有罪。
我们再深入思考,若因为大卫吃了陈设饼,陈设饼的诫命就被废掉,从此所有以色列人都可以随意的吃陈设饼吗?同理,若因为主耶稣允许门徒在安息日因饥饿掐麦穗吃,所以守安息日的诫命就被废掉,从此整个以色列都因此不用再守安息日吗?绝对不是,因为法律的应用有分原则与例外,原则上是要守的,只有紧急特殊的情况才能是例外,这并不会改变大家适用的原则。
这就好比紧急事件或救护车因为急于救命而闯红灯,从此红绿灯就被废除吗?从此所有车子都有权利闯红灯吗?断乎不是,这是不理解律法层次才会有的错谬解释,因为不懂得律法有原则与例外的审判机制,以为律法只有“守”或“不守”,导致误判。
马太福音 12:10 – 12 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。有人问耶稣说: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?意思是要控告他。耶稣说: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,当安息日掉在坑里,不把他抓住,拉上来呢?人比羊何等贵重呢!所以,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。
另一处,是主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了病人,有人据此宣称,主耶稣废掉了安息日。其实,这段经文是主耶稣在跟法利赛人辩论“什么是安息日可以做的”。主耶稣明确的说,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,因为能使人生命得安息,符合安息日的核心精神。既然确认安息日可以做善事,也就间接证明主耶稣承认要守安息日,并且安息日是人领受祝福、给予祝福的美好日子。
主耶稣甚至从小到大都在安息日去会堂读圣经,安息日对祂来说,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。 神不可能废掉安息日,主耶稣也不可能废掉父 神设立的安息日,反而强调安息日不只个人需要进入安息,还有义务释放被綑绑的、受压制的、贫困缺乏的人进入安息。由此可见,主耶稣极力要将安息日的丰满活出来、并教导众人照样行,可见主耶稣何等看重安息日。
反过来说,如果主耶稣能废掉父 神的第四诫,就表示 神是会改变的,神的法则也是会改变的,过去的法则是十诫,现在是九诫,那我们怎么知道未来会变成八诫还是十一诫?既然安息日被废去,为什么先知以赛亚还要说“新天新地凡有血气的都要在安息日向 神下拜”?是因为末了 神又要把安息日的诫命加回来吗?很明显的,“废掉安息日”这一说,是人拒绝安息日的借口。
以赛亚书 66:22 – 23 耶和华说: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,怎样在我面前长存;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长存。每逢月朔、安息日,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。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三、主耶稣为我们守全了安息日,所以我们不用再守?
马太福音 5: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。我来不是要废掉,乃是要成全。
另一个说法是将主耶稣说的成全解释为,因为律法已经都被主耶稣成全了,人就都不再需要守了,主耶稣已经替我们守全了。如果成全等于不用再守,那与废掉有何不同?
事实上,“废掉”与“成全”是犹太人的俗语,若有错解经文、遗漏、缺陷、扭曲,犹太人就会说这是在废掉律法,而成全是相反的意思,表示将经文解释的很完整、丰满、全备。主耶稣身为犹太拉比,绝不会推翻、错误解释任何写在律法书与先知书的内容,反而是将它的内涵解释的更完整、丰满,好让人能明白和实践。
可见“耶稣已经替我们守全,我们不用再守”这样的说法,是一种完全不懂犹太背景和犹太语境的荒谬解释,这种解释想表达主耶稣既然替我们完成了,那么 神对我们就不会再有任何要求。如果这种说法成立,那么我们就能套用在所有诫命、律法上,我们甚至能说,主耶稣已经替我们帮助穷人、替我们孝敬父母、替我们不吃血、替我们行善、奉献、替我们敬拜祷告完了,从此我们不需再做。你看出来这种观念有什么毛病了吗? 神只告诉我们,要按照各个人所行报应个人,何来主耶稣可以替别人守诫命的推托之辞?难道主耶稣是让人在 神面前没有盟约的义务、没有国度法则的义务,也无需听 神的命令分别为圣吗?断然不是。
马太福音 16:27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,同著众使者降临;那时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
人谬解先知书的应验,以为主耶稣应验先知的救赎,是为了让我们不用守诫命,那么犹太使徒是否可以完全废掉妥拉和先知书了?既然主耶稣已经替我们守全,那么无论基督徒行为如何,是否 神都不能审判了?
犹太弥赛亚耶稣为人的悖逆、罪恶而死,是为了让人悔改,回转到应该要履行的义务上,而不是让人继续背离 神的诫命。
马太福音 3:8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,与悔改的心相称。
四、安息日只限定犹太人?
民数记 15:15 – 16 至于会众,你们和同居的外人都归一例,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,在耶和华面前,你们怎样,寄居的也要怎样。你们并与你们同居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,一样的典章。
罗马书说外邦人是野橄榄枝子,靠着主耶稣得以接在本树上。然而,“安息日是给犹太人守的”这观念,证明外邦教会是将自己视为国度以外的群体,认为 神的国度可以一国两制,一套是给犹太人的历法,另一套外邦人的历法可以随外邦人自己决定。我们很难想像公义的 神会用两套标准治理国度,恐怕这是出于外邦神学的想像,这样的神学,若不是太高估自己就是太过自卑,认为外邦人不适用 神国律法。现实生活中,当有外国人来到我们的国家,尚且需要遵行我们国家的法律,为何外邦人会觉得自己进入 神的国,能享有不遵守律法的特权?
这就好像,弥赛亚的国度只有犹太人适用交通规则,外邦人怎么开车都行,超速违规都不会受罚,或者是犹太人的红绿灯是犹太人版的,外邦人有自己的红绿灯,这难道不会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吗?这样的国度真能被称为有次序、公义、公平的国度吗?
以弗所书 2:19 这样,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,是与圣徒同国,是神家里的人了;
以色列被拣选,为要作为列邦的模范,示范 神的国度如何运作公义、圣洁、智慧,既然 神立定了榜样,就是在告诉外邦人要学习和效法,如果我们向往 神的国度,就会知道犹太弥赛亚的国不可能没有安息日, 神的诫命律例不会为了外邦人更动,因为那是 神创造世界的定律,也是 神国度的法则。
以赛亚书 56 章三次提到了,外邦人需要守安息日,并且有奖赏, 神亲口说“外邦人不要以为 神会将你从以色列中分别出来”,摆明了 神要外邦人不要自以为有特权,认为自己跟以色列是两种不同的群体,可以不守安息日、不守盟约。如果外邦人渴慕进入 神的国度,就必须重视 神的法则,如果一个外邦人守安息日,那是他对 神国度、盟约、话语看重的表现, 神会因此纪念、奖赏。
以赛亚书 56:2 – 6 谨守安息日而不干犯,禁止己手而不作恶;如此行、如此持守的人便为有福。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说:耶和华必定将我从他民中分别出来。太监也不要说:我是枯树。因为耶和华如此说: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,拣选我所喜悦的事,持守我约的太监,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,在我墙内,有记念,有名号,比有儿女的更美。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,不能剪除。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,要事奉他,要爱耶和华的名,要作他的仆人─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,又持守他(原文是我)约的人。我必领他们到我的圣山,使他们在祷告我的殿中喜乐。他们的燔祭和平安祭,在我坛上必蒙悦纳,因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。
五、凭信心不过安息日?
有位牧师骑车在红灯前停下来要等绿灯通行,旁边一位牧师骑车呼啸而过,对他喊“要凭信心闯红灯!”,接着又另一位牧师呼啸而过说“耶稣已经成全律法!我们已经得救!不需要再等绿灯,直接闯红灯吧!”,又一位牧师呼啸而过说“耶稣已经废掉律法,停红灯是律法主义!”,最后一位牧师依然呼啸而过说“宣告绿灯!听圣灵的声音闯红绿灯!”,请问哪位牧师是遵行神旨意的?
基督徒需要研读圣经并且学会分辨,那些将信心高举到无视 神的法则,是错谬的教导、错误的理解,以为只要有信心,任何事情 神都会认同、答应、许可、接纳,是非常荒谬的想法,忽略 神是创造世界法则的 神,我们应该凭信心遵行 神的诫命,而不是凭信心干犯 神的律法,更不该凭信心叫 神违背自己的法则来顺应我们的私欲,因为凡事都该按著 神的法则规规矩矩地行。
约翰壹书 3:4 凡犯罪的,就是违背律法;违背律法就是罪。
凭著信心是好的,但 神并没有叫人凭信心犯律法,违背律法就是罪,难道凭信心犯罪是 神可以接受的吗?人尚且不能“凭信心妄称神的名、凭信心不孝敬父母”,为何认为能“凭信心不守安息日”呢?真正的信心是遵行 神安息日的诫命,而不是拿信心拒绝守 神的安息日。
罗马书 3:31 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
六、守安息日不能让人得救,守了就是律法主义?
基督徒经常用得救来思考所有事情,好像圣经只讲“得救”,实际上圣经教导我们许多义务,包含盟约、国度、神国公民的义务。我们必须知道,履行义务是基本要求,不是为了得救。就好比“不拜偶像、不妄称神的名、孝敬父母”都是义务,难道我们靠“不拜偶像”得救?难道我们靠“不妄称 神的名”得救?难道我们靠“孝敬父母”得救?难道去行这些诫命,就是律法主义?
守安息日是与 神盟约的义务,是 神国公民的义务,我们不是靠守安息日得救,但我们仍有义务遵守安息日。这就像我们敬拜祷告,难道我们是靠“敬拜祷告”的行为得救吗?不是,那是基督徒的生活义务。帮助弱势和穷人也是义务、商人有公平的法码也是义务、让土地守安息年也是义务…,凡记载在律法上的都是义务。
我们是因为“做了不该做的、不做应该做的”而有了罪,所以需要主耶稣的宝血赦免我们,使我们重新回到 神赋予我们的身份义务。救恩是为了让我们有悔改的机会,而不是让我们免除义务的万灵丹。
约翰壹书 3:7 小子们哪,不要被人诱惑,行义的才是义人,正如主是义的一样。
所谓律法主义,是想靠行为得救,如果我们想要靠“单一行为”或“多个行为”换取救恩,这想法就是律法主义。好像做了这些事情就可以跟 神谈判,要求 神给予自己 神国的公民身份,这就好比一个外国人因为遵守了交通规则,就跑到移民局要求公民权、永久居留权、赦免所有罪,这是不可能的。
神国只有一个入口“信而悔改、回归妥拉”,得到公民身份后,伴随来的就是“义务”。如果我们已经得救,就要问自己,我们有按照 神国公民的义务守安息日吗?
马太福音 3:15 耶稣回答说:你暂且许我,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(或作:礼)。于是约翰许了他。
七、任选一天当安息日或守主日代替守安息日?
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天休息,但是人无法改变“神的安息日”是哪一天。除了牵涉 神的历法意义外,人想用“神学解释、个人难处、重新定义”来改变 神的话语,好配合自己的生活模式,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思想,其严重性等同擅改 神的话。
“因为教会六日服事最多了”、“因为星期六还要上班”…。这些困难、世界的拦阻…等,也许是我们目前的问题,但问题可以逐步面对和解决,需要改变的是人和环境,绝不是转而改变 神的话。我们要学习按 神的法则行事,而不是反过来拿“理由”叫 神按我们的法则行事。是我们进到 神的国度当子民, 神才是设立法则的王。
这就像“红灯停、绿灯行”的法则,没有人可以因为任何理由而重新解读、改变成“停红灯看感动 ”“变绿灯看感动”、“闪黄灯看感动”,若是可行,请问该国的法则和次序是什么?
以赛亚书 8:20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;他们所说的,若不与此相符,必不得见晨光。
训诲就是“妥拉”,是 神给人的行事标准。只有错谬神学,才能够将圣经的白纸黑字,扭曲成完全相反的意思,如今外邦神学强解经文来拒绝安息日,实在令人遗憾。执意拒绝 神诫命的人,总可以有各种理由、办法、借口来强解,无论是出于无知或蒙蔽,都需要认真悔改,因为 神绝对不会认同扭曲祂法则的人。如果外邦教会一面执意保留异教的圣诞节、复活节,一面千方百计的拒绝守 神的安息日、节期,可以预期忌邪的 神究竟怎么看?
马太福音 15:8 – 9 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却远离我;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
安息日就像红灯, 神说停下来就该停下来,如果 神命令我们停下来都没办法了,那我们想再为主做什么呢?听命胜于献祭;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(撒母耳记上 15:22)。
敬畏 神的人,定会敬畏 神的话,对 神的诫命留意谨守、不敢擅改。外邦人守安息日确实会需要时间学习、调整,不可能一步到位。但是,即便做的不完全,也仍然应该抱持“积极、乐意、竭力去行”的心态。改变旧的模式的确不容易,但是我们如果愿意逐步学习遵行 神的话,必能经历 神的大能和供应,也必然蒙 神的喜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