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周妥拉 – 第八天 שְּׁמִינִי

依法有据的事奉

利未记 9:1 到了第八天,摩西召了亚伦和他儿子,并以色列的众长老来,

本周妥拉的主题是“第八天”,原文“שְּׁמִינִי”,意思是“第八”。它涵盖前面七天的成圣,学习和操练祭司的工作,以知道祭司如何在分别为圣里面事奉;第八天要承接圣职,正式进入职分。这是一个崭新的开始,神的会幕要正式在以色列民中运作,是民族的重要分水岭。

利未记 9:7 …都照耶和华所吩咐的。
利未记 9:16 也奉上燔祭,照例而献。

前半段承接圣职的过程进行得很顺利,祭司们按著 神的吩咐献祭。经上说“奉上燔祭,照‘例’而献”,“例”的原文是“מִּשְׁפָּט”,意思是“典章、公义、判决”,也可以翻译成“奉上燔祭,要照着典章”。这表明祭司的事奉是依法有据,并不是凭自身的喜好增删。

约翰福音 5:19 耶稣对他们说: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,子凭著自己不能做什么,惟有看见父所做的,子才能做;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样做。

当祭司们按 神的吩咐献祭,火就从 神的面前发出,在坛上烧尽了所献的燔祭,彰显出 神喜悦祭司所献的供物,并以荣耀印证他们的职分,使他们在众人面前正式成为祭司。

利未记 9:23 – 24 摩西、亚伦进入会幕,又出来为百姓祝福,耶和华的荣光就向众民显现。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在坛上烧尽燔祭和脂油;众民一见,就都欢呼,俯伏在地。

由此我们看见,事奉是有法可循的,且 神十分悦纳人遵行在法则里的事奉。所以不是人想怎么事奉,就全都合法,如果违背法则,将被 神视为不合法的事奉。所以走在事奉 神的道路上,绝不可轻忽法则的问题,因为祭司事奉 神,在分别为圣的标准与熟练度的要求上,一定是高过普通百姓,绝不是一件随便的事。

提摩太后书 2:5 人若在场上比武,非按规矩,就不能得冠冕。
马太福音 7:21 – 23 凡称呼我主啊,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;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。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:主啊,主啊,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,奉你的名赶鬼,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?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:我从来不认识你们,你们这些作恶的人,离开我去吧!

被荣耀击杀,圣俗不分的事奉

利未记 10:1 – 2 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,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,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,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。

上周提到“分别为圣法则”的事奉和领域,而本周妥拉给了我们一个清楚的实例;让我们更细腻的去看见,祭司是如何因为不在分别为圣里事奉而死亡。

当亚伦与众子献完祭之后, 神发出的火烧尽了燔祭,众民欢呼的荣耀时刻,本来一切都很美好,但拿答、亚比户忽然拿着香炉上前献凡火,也许是为了在这样的场合中增添宗教的色彩,或者想展示祭司职分的荣耀,但无论基于任何理由或善意,这一个错误的判断,导致了悲剧在一瞬间发生。

“献上‘凡’火”,“凡”的原文是“זָרָה”,意思是“陌生、异于、以外、疏离、令人憎嫌”。这个字告诉我们,他们所献的火是在 神的法则之外、在圣的领域之外,是与 神的命令相违背的,而拿答和亚比户却想用它来事奉 神;虽然“凡火”在人看来,就物质、道德、世俗而论都没什么问题,但在神圣的领域中却是天壤之别。这样的事奉不仅不合法,更是直接干犯 神的神圣。

撒母耳记上 15:22 – 23 听命胜于献祭;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。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;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。

经上接着强调说“是耶和华没有‘吩咐’他们的”,强烈对比了前半段“按 神所吩咐”的献祭。而在他们献上凡火的瞬间,审判之火从 神面前发出,烧死了拿答和亚比户。经文说“烧灭”,原文是“וַתֹּאכַל”,意思是“吞噬”,两个祭司就因为干犯圣的法则,被 神的火所吞噬而死。

利未记 10:6 – 7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、以他玛说: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裳,免得你们死亡,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;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。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,恐怕你们死亡,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。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。

当拿答、亚比户被火烧死之后,现场的事奉还没有结束,以利亚撒、以他玛仍处在圣的状态;因此摩西叫“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、以利撒反”将他们尸体抬出去,因为以利亚撒、以他玛正在圣的领域里事奉,不可碰死尸。

摩西不让以利亚撒、以他玛轻举妄动,吩咐他们说:“不可出会幕的门,恐怕你们死亡,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”。摩西在荣耀里事奉的经验,让他十分敏锐于圣的法则和领域。这正是事奉 神的仆人最重要且成熟的指标。

利未记 10:9 – 11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,清酒、浓酒都不可喝,免得你们死亡;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使你们可以将圣的、俗的,洁净的、不洁净的,分别出来;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。

此后摩西吩咐亚伦和他儿子,“清酒、浓酒都不可喝”,表明事奉 神应该要尽力排除那些拦阻,远离有碍我们失去判断力的事物、环境甚至是观念,因为我们需要头脑清晰、保持清醒作判断,目的是将“圣的”和“俗的”分别开来,才能正确的服事,也才能正确的教导百姓

反之,祭司愈是浸泡在错误的思维里、习惯错谬的神学解释、身处混乱的环境、长期掺杂着事奉、不想按法则来行事,愈会让整个事奉工作遭遇极大的毁坏,不仅危及自身,更会以错误来教导百姓。

以西结书 22:26 – 30 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,亵渎我的圣物,不分别圣的和俗的,也不使人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又遮眼不顾我的安息日;我也在他们中间被亵慢。…其中的先知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抹墙,就是为他们见虚假的异象,用谎诈的占卜,说:主耶和华如此说,其实耶和华没有说。…我在他们中间寻找一人重修墙垣,在我面前为这国站在破口防堵,使我不灭绝这国,却找不着一个。

外邦教会很少以“分别为圣”来探讨、衡量我们的事奉,检验与我们事奉有关的时间、事物、方法,是否按 神分别为圣的法则来执行。

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“追求果效凌驾于圣经”。在外邦教会眼里,似乎一切都没有“果效、人数”来得重要,因此我们是用“果效、人数”定论事奉 神的好坏,我们羡慕那些大教会的模式和策略;所以只要是有果效的方法,即使是稀释真理、世俗化的模式、人本主义的道理、异教节期…等,我们都觉得可以接受。我们将恩典、祝福高举到一个地步,轻视 神的妥拉,并忽视 神对百姓的生活,有着分别为圣的要求。

罗马书 12:2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,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。

第二个问题是“缺乏察验的圣灵感动乱象”。相信没有人会说拿答、亚比户是被“ 圣灵感动”而献上凡火;但外邦教会却不乏“凭圣灵感动”去冒犯 神的圣别、神的法则…等现象,这值得我们反思。因为即使在圣灵的带领下,我们都仍要谨慎察验,更要看“时间、事物、方法”是否能经过妥拉的检验,而不是盲目莽撞的行事。特别是有明显违背分别为圣的事奉,我们就应该果断的处理。

帖撒罗尼迦前书 5:19 – 23 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;不要藐视先知的讲论。但要凡事察验,善美的要持守,各样的恶事要禁戒不做。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!

这两周妥拉所探讨的“分别为圣”,教导我们衡量事奉是否有偏差,关键在于我们的心是否敬畏 神和顺服于祂的法则。如果我们敬畏 神的圣洁,自然不会与 神的妥拉脉络脱节、相差甚远,甚至掺杂世俗,自创一套不同于妥拉的体系。

例如外邦教会面对复活节、万圣节、圣诞节…等,或任何有异教掺杂的装饰和节日,应该要敏锐察觉到,这已干犯 神忌邪的原则,并果断切割来分别为圣我们不该为了流行和果效,去牺牲、妥协 神的法则,将之放进教会来办活动吸引人,甚至找理由让它有合法性。

在现行的法律中,如果警察没有经过授权,只凭非法手段取得证据,是无法被法官采纳的,因为如果这样的证据有效,那所有警察将肆无忌惮的入侵住宅、安装窃听器、骇进电脑蒐证、任意调录资料、随意逮补、刑求逼供…等,届时警察的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,执法权完全不受约束,国家社会秩序将大乱。所以纵然有公权力的公仆,也被明确限制要依法行事,凡事必须依法有据。

同样的道理,一个祭司如果陷在罪里、世俗化、不分别为圣的事奉,心想若能以此换取更大的服事果效,有何不可,那 神的国度会发生什么事呢?想必其他的祭司也会起而效仿,一起肆无忌惮的事奉,因为这样既方便又有果效,如此,整个祭司体系将陷入罪中,这样如何教导百姓妥拉呢?

如果连祭司都可以打破 神的法则来事奉,那 神的国度中,就会渐渐没有祭司想遵守 神的法则。我们能想像在犹太弥赛亚的国度里,一群仗着认识耶稣,却无法无天的人,在全地上作王吗?那会是何等混乱的光景!

撒母耳记上 13:12 – 13 所以我心里说:恐怕我没有祷告耶和华。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击我,我就勉强献上燔祭。撒母耳对扫罗说:你做了糊涂事了,没有遵守耶和华─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。
撒母耳记上 15:22 – 23 听命胜于献祭;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。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;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。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,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。
启示录 5:9 – 10 你曾被杀,用自己的血从各族、各方、各民、各国中买了人来,叫他们归于神,又叫他们成为国民,作祭司归于神,在地上执掌王权。

当祭司连“圣与俗”都无法分辨,将 神的节期与法则都抛诸脑后,随意的事奉、不再敬畏 神的神圣,想必群体只会陷入更深的混乱和黑暗里。如此, 神的百姓要被带往哪里去呢?我们的建造,究竟像妥拉所描述的圣洁国度,还是另一个埃及呢?

我们怎么能一边渴慕圣洁的 神,一边又不想按法则事奉 神;或一边祷告 神的荣耀停留,一边又不愿意过分别为圣的国度生活呢?殊不知 神国度的建造与事奉,是不可能脱离“分别为圣”的法则的。

希伯来根源复兴,正是 神透过以色列在对外邦教会说话,这两周的妥拉篇章,是 神针对祭司,进入分别为圣的事奉,所赐下的指引。

希伯来书 12:28 – 29 所以我们既得了不能震动的国,就当感恩,照神所喜悦的,用虔诚、敬畏的心事奉神。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。
以赛亚书 8:20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;他们所说的,若不与此相符,必不得见晨光。
约翰壹书 3:3 凡向他有这指望的,就洁净自己,像他洁净一样。

日常最小的分别为圣 – 洁净饮食

讲完献凡火的祭司,神接着对百姓讲到“洁净饮食”的分别为圣。我们可以思想,为什么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后,神不要吩咐他们“按著埃及的喜好吃就可以了”,这不但便民,又节省许多条例。神为什么要特地规定百姓什么可以吃,什么不可以吃?如果“吃什么”无碍于 神国度的建造,为何 神觉得有其必要呢?

神指出“不可因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”,“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,都要分别出来”;很明显的, 神认为洁净饮食与祂的圣洁有关,并两次强调“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”。自从以色列民出埃及以后, 神先用“吃”引导百姓进入安息日的法则,后用“吃”来训练他们日常的分别为圣,因为饮食是与百姓最密不可分的生活,也就直接关乎到与百姓同住的 神的圣洁。

利未记 11:44 – 47 我是耶和华─你们的神;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。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,要作你们的神;所以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这是走兽、飞鸟,和水中游动的活物,并地上爬物的条例。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,都分别出来。
马太福音 4:4 耶稣却回答说:经上记着说:人活着,不是单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。

第一个重点是“吃的性质”。假如一个孩子喜欢去厨房抓蟑螂吃,父母是会制止他,放任他,还是鼓励他呢?显而易见的,为了洁净和卫生的缘故,父母一定会告诫他不可吃。同样的, 神的百姓吃的洁净与否,并不是道德上的问题。 神造万物各从其类,却特别指出不洁净的,来划分出牠们不可吃的性质。所以经上说“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,以致‘染了污秽’”,原文“תִטַּמְּאוּ”,意思是“沾污自己”。这表明一旦我们吃了 神视为不洁净的食物,就是在沾污自己,使自己成为不洁净的,因此祂要我们刻意去分别出来,好能够与圣洁的祂同住。

利未记 11:43 – 44 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,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,以致染了污秽。我是耶和华─你们的神;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

第二个重点是吃的心态”。华人的主食多半是猪肉,也有许多动物血制成的料理,因此“洁净饮食”,对外邦门徒无疑是个挑战。也许我们能探讨许多洁净饮食的益处,但最根本的是,“它是 神亲口的命令”,基于这原因就足以让 神的百姓遵守。

虽然比起社会的公义、弱势的救助,神的百姓吃什么在整个国度中是小诫命,但不表示它不重要;除非我们认为有什么比 神的国度权柄更大,不然我们无权废掉 神对饮食的诫命,我们需要带着敬畏的心态看待 神的诫命,而这正是跟随 神最基本的态度。

马太福音 5:19 所以,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,又教训人这样做,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。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,又教训人遵行,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。

想要为 神分别为圣的人,不会轻忽在生活细节上敬畏 神的诫命,这点从“吃”这件事上就能看的出来。为吃是最小的抉择,而且是每一天都需要重复作出的决定,多数人都是为自己的喜好而吃,看着美食当前,口腹之欲难耐,而一个敬畏 神的人却选择在 神的定规里吃,这就是差异。

罗马书 14:6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;吃的人是为主吃的,因他感谢神;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,也感谢神。

保罗告诉外邦门徒学习妥拉,会有很长的过渡期,每人程度、环境、适应力不同,因此不要彼此论断,但关键是要“为主守、为主吃”。所以我们反思,我吃猪肉是为主吃吗?我吃血是为主吃吗?如果不是,我们是不是在为自己的喜好而吃呢?

当但以理被掳到巴比伦皇宫里,皇宫菜单可说是全国最顶级的精致美味,然而但以理却选择“不玷污自己”,我们要思想的是,但以理是律法主义吗?吃什么有什么好坚持的呢?但以理是什么身份地位,居然为“吃”这件小事情,公然挑战皇权,如果他稍微妥协一下,不是更好传福音吗?为什么在“吃”这件小事上,他宁愿冒着生死危险?

显然的,如果他在这么小的事上都能忠心,那更别说是其他大的诫命,自然更不敢违背 神,必定会分别为圣,站立得住。

但以理书 1:8 – 16 但以理却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饮的酒玷污自己,所以求太监长容他不玷污自己。…于是委办撤去派他们用的膳,饮的酒,给他们素菜吃。这四个少年人,神在各样文字学问(学问:原文是智慧)上赐给他们聪明知识;但以理又明白各样的异象和梦兆。

当一个人在生活中留意 神最小的诫命,也表示他愿意在其他层面去留意 神的诫命。反之亦然,若最小的诫命都可以废去,那遇到什么与自己利益冲突的情况,有什么不能够妥协的呢?这就是分别为圣基本功的累积。

利未记 11:44 – 47 我是耶和华─你们的神;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。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,要作你们的神;所以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这是走兽、飞鸟,和水中游动的活物,并地上爬物的条例。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,都分别出来。

假设有一个学生尚未毕业,就得到一个不错的兼职,父母告诉他说“虽然你有了兼职可以打工赚钱,但是学业上也不可以让人论断你”,请问父母的意思是要孩子不可忘记学生本分,还是让孩子不要管他的学业呢?显然的,父母希望孩子要尽好当学生的义务,有好的榜样。

我们虽是外邦门徒,但仍然有学习妥拉的义务和榜样,这样无论信主的犹太人或外邦人,都可以从我们身上看见活出妥拉的耶稣,祂不但是弥赛亚,也是最好、最真实的妥拉拉比,那会是多么荣耀的见证。

反之,废掉妥拉有什么榜样可言呢?如果跟随耶稣的门徒轻视妥拉,那有什么见证呢?

歌罗西书 2:16 所以,不拘在饮食上,或节期、月朔、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。
马太福音 5:16 – 17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,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。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。我来不是要废掉,乃是要成全。

分别为圣非一日之功,需要循序渐进的学习实践,也要时间调整适应,但我们应该抱持积极喜乐的心态,去遵行 神的话,按信心和学习的程度,日复一日将自己分别为圣归于 神,操练敬虔的生命,以妥拉生活见证弥赛亚耶稣。

哥林多后书 8:12 因为人若有愿做的心,必蒙悦纳,乃是照他所有的,并不是照他所无的。
雅各书 1:25 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、使人自由之律法的,并且时常如此,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,乃是实在行出来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   

本周的反思

  1. 你认为献凡火事件,为你的事奉带来什么启示?你认为我们的事奉有哪些是献凡火的情况呢?有哪些方面可以用“分别为圣”,来察验我们的事奉呢?
  2. 你认为是什么拦阻了我们在事奉上分别为圣?你认为“浸泡在错误的思维里、习惯错谬的神学解释、身处混乱的环境、长期掺杂着事奉、不想按法则来行事”…等因素,对我们的事奉有什么长远的影响?你认为这些因素要如何排除呢?
  3. 你认为 神为什么说百姓吃洁净饮食与 祂的圣洁有关?你认为吃洁净饮食有哪些挑战?这些挑战如何克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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